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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非於醫院、診所或非於就診轉診途中死亡,無法取得死亡證明或可疑為非病死者,應報請檢察機關司法相驗。

※家屬或民眾申請行政相驗時請備妥申請者身分證及死亡者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原診治醫院或診所之病歷摘要或診斷書。

※家屬或申請人直撥本市24小時市民熱線「1999」接通後,按888轉接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話務中心人員,告知申辦行政相驗,由話務人員聯繫稽查分隊值班人員,值班人員與家屬聯繫,如為疾病死亡則派請行政相驗特約醫療院所醫師,前往親自檢視屍體,確認疾病死亡則由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若非疾病死亡則請求檢察機關司法相驗。

※應備證件:
 1. 死者身分證明或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正本驗畢後發還
 2.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正本驗畢後發還)
 3. 原就診醫院、診所診斷書或病歷摘要(或病歷影本)

※處理時限:1日

※承辦單位:
 1. 臺北市衛生局:電話: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111
 2.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話務中心:電話: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5553000)轉888
※申請方式:電話申辦
※收費標準:臺北市西醫醫院診所:新臺幣2,000~6,500元(交通費另計)。